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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规:箱包行业11种特殊化学品的限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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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欧盟法规:箱包行业11种特殊化学品的限量规定
随着国外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日益加深,一些发达国家为了限制中国箱包产品的出口,同时一些大的买家为了避免因为箱包产品中的一些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任何可能的负面影响而进行赔偿的风险,他们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皮革、纺织、塑料、五金等材料时往往附加材料中的一些特殊化学物质的限量规定。

(1)偶氮染料。

欧盟2002/6l/EEC和2003/03/EC指令中分别要求,含有偶氮染料的纺织品或皮革制品的22种有害芳香胺的含量不得超过30 mg/kg。蓝色偶氮染料可分解出的致癌中间体浓度不能大于质量比的O。1%。箱包产品和箱包产品使用的皮革、纺织和合成革、塑料等必须符合该指令的要求。

(2)五氯苯酚。

五氯苯酚是一种防腐剂,上世纪90年代以前曾被广泛应用。欧盟1999/5l/EC指令中规定市售物质或配制品种物质的质量浓度不可大于或等于O。1%。此指令对箱包产品影响有限,一般箱包中的纺织和皮革材料的五氯苯酚及其酯类一般不会达到上述限量水平。但德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和瑞士等国家规定产品中五氯苯酚最大含量不得超过5-—·g/kg,美国环境催化剂及保护局的法规则禁止在皮革制品中使用五氯苯酚。这些苛刻的法规要求将影响到箱包产品。

(3)六价铬。

目前,有少数欧盟国家,如德国、荷兰等,对皮革中六价铬的含量进行限量规定,此外还有很多大的国外进口商为了避免任何赔偿风险,他们从中国进口皮革时往往对六价铬的含量提出要求,一般为3 mg/kg,但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协会联合会化学分析委员会IUCl8规定皮革中六价铬的检测最低限量是10 mg/kg,该检测方法已经转化成CEN/‘rSl4495。

(4)含苯类物质。

欧盟82/806/EC指令规定物质或配制品中苯的质量浓度不得大于或等于0.1%。箱包生产企业使用的胶粘剂必须符合该指令的要求。欧盟2005/59/EC关于禁止使用和销售含有甲苯和三氯代苯的指令。箱包生产企业使用的纺织材料、胶粘剂等必须符合该指令的要求。欧盟82/828/EEC关于禁止使用和销售含有多氯联苯、多氯三联苯的指令。箱包产品中PVC等塑料或橡胶中的增塑剂、阻燃剂以及粘合剂必须符合该指令的要求。

(5)甲醛。

目前,德国、法国、荷兰、奥地利、日本等国家对皮革中的甲醛有所规定,限量也有很大不同,从20mg/kg到1500,ng/kg不等。德国和奥地利规定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的游离甲醛含量作了限量规定,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皮革中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loo mg/kg,如果甲醛含量超过1500 mg/kg,要有标识;法国规定与不直接与皮肤长时间接触的皮革中甲醛含量不得超过400叫kg,对婴儿(不足36个月)要小于20 mg/kg;日本规定不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皮革、毛皮制品中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 mg/kg,对婴儿不得超过20 mg/妇。

(6)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盐))。

欧盟2005/84/EC指令规定6种邻苯二甲酸酯在产品中的限量应小于0.1%。箱包中的PVC材料、皮革涂饰剂、PvC发泡薄膜等必须符合该指令的要求。丹麦第1511515.03.1999法规要求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过O。05%。

(7)软化剂。

欧盟指令2002“5/EC禁止在皮革制品加工完成后含有超过1%的短链氯化石蜡(SCCPs)。箱包产品中皮革材料必须符合该指令要求。

(8)阻燃剂物质。

这些物质经常在塑料制品和纺织品中被发现。

其中一些可以引起严重的健康和环境问题。由于皮革制品被认为是可燃性低的产品,因此有些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对皮革和皮革制品中的阻燃性物质进行检测。德国把阻燃剂分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酯)(TRIS),三氮丙啶基一磷化氢氧化物(碱性染革黄棕氧化物)(TEPA)和多溴化联苯(PBB)。

欧盟2003/ll/EC法令明确规定,PBB作为五-溴联苯醚和八溴联苯醚衍生物,市场销售的物品中的PBB含量不得高于O。1%。

(9)乙氧基壬基苯酚(NEP)和壬基苯酚(NP)产品。

欧盟2003/53/EC指令限制出售和食用质量浓度等于或高于O。1%的NPE或NP的产品。这项指令涉及到箱包中的纺织和皮革材料,其中五金的清洗剂也是关注的重点。欧盟国家在2005年1月,已经将该项指导性条款变成了法律。

(10)重金属和重金属化合物。

欧盟9l/338/EEC指令规定不能使用镉含量不能超过O。01%的聚氯乙烯聚合物和共聚物制品。

但事实证明该物质在皮革中很少发现,但箱包产品中的纺织面料、人造革、塑料配件等均要符合该指令的要求。欧盟94/27/EC指令规定与皮肤有直接及长期接触的制品中镍的释放率超过了O。5∥cm2/w。箱包金属附件要注意镍的释放。

(11)多环芳烃。

欧盟2005/69/EC指令规定了8种物质之和不超过10 m∥kg,其中,Bap(苯并芘)不得超过l mg/kg。

该指令虽然不适用于箱包产品,但由于多环芳烃多用于塑料注塑用的脱模剂,且具有异味,若箱包中的塑料配件含有上述物质将会导致退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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